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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中醫院關于建立醫德檔案制度的
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及《浙江省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提高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和醫療服務質量,構建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治理商業賄賂的常態長效機制,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建立醫德檔案制度是推進醫院醫德醫風教育、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的有形載體;是提高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加強醫院內部管理的重要條件;是醫務人員績效考核、崗位聘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建立醫德檔案的對象是全院范圍內的醫師、護士及其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第四條 醫德檔案的主要內容是醫德考評,醫德考評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定性考評與量化考核相結合。
第五條 醫德檔案的記錄周期以年為單位,一年為一個記錄周期。
第六條 醫院成立醫德考評領導小組,作為醫德檔案工作的指導機構。具體成員有:傅曉輝、林小東、施仲義、王慶來、黃建群、金瑞芬、宮溫虹、趙永強。指定黨辦、監察室、人事科、醫務科為醫德檔案工作的職能科室,負責擬定醫德考評的內容,落實醫德檔案的建立工作。
第二章 醫德檔案的主要內容、考核標準及方式
第七條 醫德檔案記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接受職業道德規范和醫學倫理知識培訓情況;
2、開展文明規范服務、改善服務態度、使用文明用語、尊重病人權益等情況;
3、各級獎勵榮譽及先進事跡和病人表揚;
4、病人投訴及核查情況;
5、違反職業道德受到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情況;
6、收受或拒收“紅包”和商業賄賂情況;
7、參與社會志愿服務和公益事業情況;
8、醫院專項檢查和滿意度調查材料;
9、醫務人員個人年度(本年)醫德醫風總結、自我鑒定;
10、其它能夠反映本人醫德狀況的材料。
第八條 醫德檔案記錄內容詳細記載在《溫州市中醫院衛生技術人員醫德檔案登記表》(附表1)。
第九條 根據醫德檔案的主要內容制定《溫州市中醫院醫德考評標準》(附表2)。
第十條 《溫州市中醫院醫德考評標準》中設立加分項目和減分項目,加分項目主要包括參加長期性政府指令性任務、自覺抵制商業賄賂表現突出及良好的服務態度等事項;減分項目主要包括在診療活動中服務態度差、有違職業操守、有違法違規等事項。
第十一條 根據《溫州市中醫院醫德考評標準》制定《醫德考評表》(附表3),開展醫德考評工作,一年考評一次,年終考評,考評工作分為三個步驟:
一、自我評價打分(20%)。醫務人員根據醫德考評的內容和標準,結合自己實際表現,實事求是的進行自我評價。
二、職能評價打分(30%)。在醫務人員自我評價的基礎上,辦公室、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組成職能考評小組,分片分線對醫務人員日常的醫德行為進行評價。
三、單位評價打分(50%)。醫院醫德考評小組根據自我評價和職能評價的結果,將日常檢查、問卷調查、患者反映、投訴舉報、表揚獎勵等記錄反映出來的具體問題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對每個醫務人員進行評價,作出醫德考評結論并填寫綜合評語。
第三章 醫德考評結果
第十二條 醫德考評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優秀、良好、一般、教差。
第十三 得分為90分以上且無扣分的評為優秀;得分為80—89分且無一項扣15分的評為良好;得分為60—79評為一般;得分60分以下的評為教差。
第十四 醫德考評要嚴格堅持標準,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控制在參加考評總人數的10%—15%。
第十五 醫務人員在檔案記錄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德考評結果認定為較差:
一、在醫療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二、在臨床診療活動中,收受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才等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的財物或提成的;
三、違反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多收、亂收或者私自收取費用,情節嚴重的;
四、隱匿、偽造或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五、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六、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或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
七、醫療服務態度惡劣,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
八、其他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
九、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醫學倫理道德的情形。
第十六 醫德考評結果要進行公示,公示后詳細記載在《醫德考評統計表》中(附表4),作為重要資料收錄在醫德檔案內。
第四章 醫德檔案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 醫德檔案工作由醫院醫德考評領導小組負責,檔案內容由辦公室和監察室進行日常整理和記錄,歸口黨辦和監察室管理。
第十八 醫德考評作為醫務人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考評結果為優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有資格評選優秀;考評結果為一般的,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考評結果為較差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第十九 醫德考評結果當年度被評定為一般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評聘職稱資格;被評定為較差的,取消當年及下一年評先評優、評聘職稱資格。
第二十 醫德考評中對收受“紅包”、商業賄賂等行風問題,經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評職稱資格,或者緩聘、解職待聘,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相關部門查處。
第二十一 醫務人員定期考核中的職業道德評定,以醫德檔案為依據。記錄周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為較差的,認定為考核不合格。